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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人過世之後,除了傷心的送走親人外

還必須要面對現實將這個社會繁複的文件處理清楚

 

第一件要做的就是--死亡除戶登記(過世者過世一個月內)

當你去辦理死亡登記的時候,會收到一些手冊或是解說,

告訴你在某些時間限制內,你必須要完成的事情與可獲得的資源

當你辦理死亡除戶登記後,首當其衝的就是銀行再也不能使用了

所以,建議可以先做的事情是:

1.先將被繼承人銀行的存款,透過存摺或是金融卡直接領出來,領出來並非要逃稅,因為計算遺產稅的申報基礎是過世的日期

   因此先領出來,只是可以先把這些錢拿來辦後事,特別是有些情況是家裡經濟支柱過世的時候

2.刷本子,因為之後申報遺產的時候,需要相關證明,先把本子刷好,就不需要多跑一次銀行

3.如果有外幣的話,可以直接臨櫃申請辦理存款證明,並要求提供過世日當日的外幣兌換匯率

4.領取存款繼承申請書、委託書,如果有保險箱的話,也要記得拿保險箱委託書

5.領取相關委託書的時候,可以順便確認一下有沒有其他表單要填寫或是要領取的,可以一次處理

 

然後就可以去辦理死亡登記了

死亡登記辦理的時候需要準備的有:

1.死亡證明

2.戶口名簿,如果可以的話,就配偶跟子女的戶口名簿都帶著吧

3.過世者與所有繼承人+配偶的身分證、印鑑章

 

辦理死亡除戶登記時,可以申請除戶謄本15份左右,有了除戶謄本,大部分的機關就不需要死亡證明了

另外,生存親屬如果不同戶,也記得要辦有"詳細記事"的戶籍謄本,也是各10-15份左右,

子女的謄本要有過世者的往生記事,生存配偶要有配偶婚配日期與過世記事

(這些東西在申請各樣給付的時候都會要附上一份,包含:公司申請喪葬補助、勞保公保國保、醫療險、壽險、土地房屋繼承、申報遺產稅、各銀行繼承、車子繼承、股票繼承、保險箱等等)

如果家人的戶口都跟過世者的戶口在同一個地方,建議辦理死亡登記的時候一起辦印鑑證明,

印鑑證明第一次辦需要回戶籍地辦理,另外,辦理遺產稅的時候,有些印鑑證明規定要六個月內,所以能夠一起辦就一起辦吧

 

 

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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